客户中心

Customer
service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咋收费?河南三部门发布通知

来源:郑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20-05-28 10:05:20 | 浏览次数:804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各地各校要落实网上教学相关规定,扎实做好线上教学和开学复课工作,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学生资助的各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疫情而影响学业。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乱收费问题。各级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违反预警规定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在全省进行公开通报。(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
责任编辑:岳丹杰_HN010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0371-65528615

销售电话:15617630301

渠道代理:18625782805

技术支持:15937166188

邮 箱:7602810@qq.com

销售QQ: 7602810
958785084

渠道QQ: 1795225653

技术QQ: 89798330

软件下载
商超行业
服务行业
领智互联通
领智百科
解决方案
领智专题
领智动态
社会新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郑州金领智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11023023号

Powered by YXcms 2012-2014 yxms.net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