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 发布时间:2019-10-09 10:10:04 | 浏览次数:1189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军方) 10月1日起,航空港区代管区域规划范围全区域(含建成区、在建区、待建区),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等)污染排放,持续深入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和航空港区实际,航空港区划定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达到国III排放标准且粘贴环保绿色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纯电动、燃气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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