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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宾馆酒店洗浴化妆品百日整治

来源:新文化报 | 发布时间:2018-03-12 11:03:04 | 浏览次数:1324

新文化讯(记者 李德庆)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化妆品使用安全,3月8日,新文化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从3月5日到6月12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化妆品百日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为宾馆、酒店和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重点检查沐浴产品、洗发护发产品、护肤产品以及牙膏等产品。产品来源是否合法:一是检查化妆品是否标注生产企业相关信息;二是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自行分装等行为。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一是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二是化妆品标签内容与批件或备案内容是否一致。台账管理是否规范:一是检查有无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二是检查是否索取供货单位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以及产品相关批件或备案凭证、检验报告;三是检查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是否完整。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一是检查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是否超过保质期;二是检查是否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停止销售的化妆品;三是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全面自查、全覆盖检查和暗访督察的方式开展。3月5日~3月30日是全面自查阶段。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开展自查。重点自查化妆品的产品质量、化妆品相关资料,重、化妆品生产日期、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制度情况和进货渠道和进货票据管理情况。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于3月30日前上交当地监管部门。4月1日~5月20日为全覆盖检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时间和力量对本辖区开展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5月21日~6月12日为暗访督查阶段。省食药监局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自查情况、全覆盖检查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察。

省食药监局将对整治行动中发现违规产品、过期产品和非法进口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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